关于启东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的通知
关于启东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的通知
各镇教管办、各直属单位:
启东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关于南通市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的通知》(通职字〔2016〕1号)规定,拟对启东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就评委会换届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换届调整内容及要求
评审专家库包括主任委员库、评审委员库和专业(学科)组成员库等三个子库。其成员的构成如下:
1.主任委员库。由5-7名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要适当推荐4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员。
2.评审委员库。由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组成,人数应在30人以上。要大力推荐45岁以下中青年人员,中级评审委员库组成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学科)组成员库。应按分支专业(学科)分类组成若干组,由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组成,人数一般在7人以上。
二、评委会换届调整要求
1.各单位在遴选、推荐评委会委员库成员时,要本着择优的原则,大力举荐专业技术水平高、原则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年富力强的专家作为评委库人选。已退休或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及无时间参与评审工作的校长等行政人员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启东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上称号以及教科研人员优先推荐。
2.确定推荐的评审专家库人选后,分别填写“ 南通市评审专家库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南通市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单”(附件1以word格式一式2份,附件2 Excel格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于13862876817@163.com)。
3.各单位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教育大厦711室施菊处,逾期作放弃处理。
启东市教育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