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启东市汇龙中学官网>> 校园频道>> 校长办公室主页>> 校办通知>>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2015~2016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启东市教育局文件

 

启教人〔201615

 

关于印发《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20152016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试行办法》(启教人200819号),经研究决定,市局制定了《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20152016学年度考核办法》。现将《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20152016学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传达到相关教师,并认真贯彻执行。

 

启东市教育局  

2016810

 

附: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20152016学年度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市优秀教育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我市优秀教育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推动我市优秀教育人才的专业成长,培育一支敬业进取、数量适当、业务精湛、充满活力、成绩优异的优秀教育人才队伍,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试行办法》(启教人200819号),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在职“江苏省特级教师”,“南通市名师”、“南通市名校长”,任期内的“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骨干教师”、 “南通市教坛新秀”、“启东市优秀校长”、“启东市学术带头人”、“启东市学科带头人”、“启东市骨干教师”。享有两种及其以上称号的优秀教育人才,择其最高等称号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全面考核与重点突出并举的原则。

4.奖励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5.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原则。

6.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并行的原则。

三、考评标准

详见《20152016学年度启东市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评分表》(附后)。

四、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建立以市局委托学校考核为主、市局直接考核为辅的平时考核机制,对市优秀教育人才履职情况实行不定期考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调查认定和研究决定,停发相应津贴,并视情节适时取消或建议取消相关人员的相应称号:

1)有从事有偿家教,到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或参与有偿教学活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乱收费,以教谋私等师德失范行为,或有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2)中、高考成绩或学年度全市质量调研测试成绩列学校同年级组最后一名(六轨及以内,任教多班级以平均值参与考核)或最后二名(六轨以上,任教多班级以平均值参与考核)。

3)本年度未上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或在师徒结对等示范带头作用方面成效不明显的。

4)本学年内,在日常的市局组织的随机教学督查或教学调研中,课堂教学达不到良好级及以上的。或不愿意参加有关教学比赛或教研活动。

5)教科研成果不显著,省特级教师、南通市级优秀教育人才、启东市级学科带头人(含学术带头人)一学年内(20159月~20168月)没有1篇南通市级及其以上学术论文发表,或没有1篇论文被南通市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评为二等奖以上的;其余对象一学年内没有1篇启东市级及其以上学术论文发表,或没有1篇论文被南通市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评为三等奖以上的。

6)南通名校长、启东市优秀校长所在学校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的。

7)南通名校长、启东市优秀校长所在学校的年度考核高中学校列倒数第一名,初中学校列倒数二名,小学列倒数三名。或在平日的督导中被黄牌警告。

8)申报考核材料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的。

2.集中考核。20169月下旬由优秀教育人才所在单位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集中考核,同年10月初市局进行集中复核。

1)个人自评。市优秀教育人才对照职责就学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写出书面材料。要抓住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实绩、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等重要方面如实回顾总结。要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对照评分标准和实绩进行自我考量,认真填写《考核表》(附后)和《量化考核评分表》。南通名校长、启东市优秀校长对学年度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即可。

2)学校考核。各单位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从被考核对象所任学科组中挑选1-2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学校考核小组要制订考核实施方案,审查被考核对象自我小结和相关佐证材料,将被考核对象的书面小结及其佐证材料等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要汇总好本单位考核情况,并将优秀教育人才的《考核表》、《量化考核评分表》、个人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学校《汇总表》(附后)于2016920日前报局人事科706室。

3)市局复核。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复议,对学校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南通名校长、启东市优秀校长的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学年度考核捆绑进行。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优秀教育人才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通过优秀教育人才所在单位反馈其本人,最后兑现相关奖金。

3.考核等第。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江苏省特级教师、南通市名教师80分以上为合格;南通市学科带头人75分以上为合格;南通市骨干教师、启东市学科带头人、启东市学术带头人70分以上为合格;南通市教坛新秀、启东市骨干教师65分以上为合格;南通名校长、启东市优秀校长所在单位考核为一等单位的,则视为考核合格。

五、其他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市优秀教育人才进行学年度考核,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其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考核,既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的自身成长,也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落实人才强教战略,是推进启东教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对优秀教育人才实行学年度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考核工作。其他单位要认真做好考核的宣传工作,引导更多的教师加入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2.掌握标准,规范程序。要及时将考核办法传达给全体教师特别是优秀教育人才,并严格按照程序考核,坚持对照标准认真评分,严禁感情用事、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杜绝走过场。

3.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程做好考核工作,并认真收集考核试行过程的经验教训,以利修改完善考核办法。相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学校考核小组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学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地做好我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

点击下载原文件 

 

 


LOGO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家校联系 | 网站留言 | 苏ICP备06001501号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启东市汇龙中学 设计制作:阿文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