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汇龙中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制度汇编
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工作职责
1.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计划。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讲座、校报、校刊、网络、班团课、宣传橱窗、广播、教室板报等)对师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保健知识,营造学校与家庭、社会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
3.通过专题讲座、团队辅导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发展性、预防性心理辅导。
4.通过个别辅导,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通和引导,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有效促进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良性发展。
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服务制度
服务宗旨: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服务口号:让心灵世界更美好。
服务原则:平等、尊重、保密、关爱、预防。
服务对象:全校师生、全体家长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帮助解决个体的心理困惑;
3.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4.调查、测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配套心理档案。
服务方式:
1.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3.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
4.开展个别心理辅导(面谈、电话、网络、信件四种途径);
5.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预约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9:30
预约电话:83353556
辅导教师工作原则
1.明确自己的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
3.以热情、积极、负责、耐心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与歧视。
4.为来访者创造温馨、安全的咨询氛围,并提供有效及时的支持,培养其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5.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整理、分析和积累工作,及时总结汇报。
6.在咨询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应求助资深的心理咨询工作者。
7.保护好辅导中心的设施、设备,保存好档案资料,保持室内整洁。
辅导教师工作格言
1.把自己当成别人
对待来访者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和情绪,不把大喜大悲带给来访者。
2.把别人当成自己
对来访者产生共鸣和同情心。
理解他们的需求,而且给予恰当帮助。
3.把别人当别人
充分尊重和关注来访者的独立性,制造积极和谐的人际心理环境。
4.把自己当自己
尊重自己的生活,不将来访者带入自己的生活中。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
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
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
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
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
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三、学生心理保健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协助系部开展各种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与。
3、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系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4、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开物楼A418)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辅导的学生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
5、协助学校、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
注:我校学生心理保健员主要由各班级心理委员以及心理协会的同学组成。
四、咨询室值班人员须知
1、咨询员及保健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咨询室电脑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咨询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咨询室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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