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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学校

根据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关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111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计划立项数

本次组织申报的南通市规划课题主要包括三大类:立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乡村教师专项(其它专项课题由相应的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申报,不在本次活动申报之列。),其中立项课题计划立项300项,青年教师专项课题计划立项85项,乡村教师专项计划立项110项。

“立项课题”面向全体教育工作者申报,“青年教师专项”课题限4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乡村教师专项”课题限在农村学校任教的老师申报。

二、申报途径及申报数量

申报“立项课题、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的,乡镇学校按“申报人→学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市直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本次启东申报名额共为45项,其中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5项,请注意各类课题间的比例分配。

三、申报选题

1.课题申报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及《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项目指南》。

2.鼓励申报人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特色优势和创新程度的选题,并在申报评审书的“所属领域”中填写“自选课题”。

3.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人的身份、选题方向、研究内容应符合专项研究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每项课题提交《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须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课题评审活页》三份。

2.各直属学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须同时提交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并请将电子稿发至smsmyuwei@163.com邮箱。

五、有关说明

1.10月份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有两种情况本次不需要再申报:一是已推荐送省评审的课题,如落选就作为市立项;二是在市级评审中已确定为市立项的课题。具体名录详见附件7,此类课题不包含在此次推荐名额中。

2.选题申报前,请认真学习《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及《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

3.《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汇总表》较往年都有变化,请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

4.请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5.联系人:俞蔚;联系电话051380928505

 

点击下载附件1: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点击下载附件2:启东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科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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