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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学校(单位)

经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111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计划立项数

课题类别

委托管理单位

(部门)

计划

立项数

备注

立项课题

县规划办

300

 

专项课题

1.青年教师专项

县规划办

85

 

2.乡村教师专项

县规划办

110

 

3.政策性、决策性专项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20

本年度立项工作已完成,不再申报。

4.学生资助专项

市教育局发改处

10

5.德育专项

市教育局基教处

20

由相应的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申报,市规划办不直接接受申报。

6.教师发展专项

市教师发展学院

40

7.教学研究专项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60

8.教育技术专项

市教育技术中心

30

9.教育学会专项

市教育学会

40

10.陶研会专项

市陶行知研究会

40

11.体育协会专项

体育协会

15

12.中职教育专项

市职业教育学会

30

合计

 

 

800

 

二、申报途径及申报数量

1.申报“立项课题、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的,各县(市、区)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规划办→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市直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申报名额分配:海门、启东、如皋、海安、如东、通州区各45项(其中乡村教师专项不少于15项),崇川区25项,港闸区、开发区各20项,通州湾10项,市直学校(单位)3/校(单位)。请注意各类课题间的比例分配。

2.申报“德育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教学研究专项、教育技术专项、教育学会专项、陶研会专项、体育协会专项、中职教育专项”的,请各相应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申报,评审后按限额汇总至市规划办。

三、申报选题

1.课题申报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及《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项目指南》。

2.鼓励申报人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特色优势和创新程度的选题,并在申报评审书的“所属领域”中填写“自选课题”。

3.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人的身份、选题方向、研究内容应符合专项研究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每项课题提交《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须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课题评审活页>三份。

2.各县(市、区)规划办、各市直学校、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部门)提交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并请将电子稿发至hmlym1120@126.com

五、有关说明

1.10月份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有两种情况本次不需要再申报:一是已推荐送省评审的课题,如落选就作为市立项;二是在市级评审中已确定为市立项的课题。具体名录另行通知各地各校,不在此次推荐名额中。

2.选题申报前,请认真学习《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及《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

3.《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汇总表》较往年都有变化,请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

4.请各有关单位(部门 )认真组织好市201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5.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吕亚梅;联系电话:85158202;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邮编:226001;邮箱:hmlym11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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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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