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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

 

通教安〔20169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直各学校,各公安消防大队: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和江苏省公安消防局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工作,激励和引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报警、疏散、逃生技能,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参加对象

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专)、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评选标准

1、充分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精选主题,突出重点,设计教案,授课时长为25分钟;

2、消防知识点明确,能直观反映学生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3、教学手段新颖,教学方法灵活,授课声情并茂,对学生思想、行为具有较强的启发性和感染力;

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视频拍摄记录清晰、无晃动。

四、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分别推荐上报幼儿园、小学、中学(含职业中专)“消防安全示范课”不少于1个,市直学校直接上报。上报时提交多媒体ppt课件及授课录像,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注明课题名称、授课人及联系方式,于630日前报至南通市教育局安监处。联系人:陈新荣,联系电话:85098836

五、评选奖励

由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专家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组进行评选,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及若干优秀奖,给予联合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全国评比;活动另设优秀组织奖。

凡入选全国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的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将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和“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线,供全国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课上选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还将组织部分教师代表在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进行示范授课。

各地各校活动组织及获奖情况将作为评选“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学校的依据之一。

六、有关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教师参评示范课评选提供必要的支持;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扎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各地公安消防大队要对参加活动的学校做好消防专业指导工作,为示范课授课、拍摄提供便利。示范课评选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要确保质量。参赛老师要结合课堂教学实际和学生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认真准备,确保参赛作品质量。鼓励作品原创,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4月8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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