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评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从2006年起在全省普通中学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聘试点工作,今年评审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全省拟评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300名左右。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7年以上或担任过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在推荐评审中,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注重实际教学能力和水平,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学校行政干部申报要从严控制,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要坚持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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