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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
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标准
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苏教督委办﹝2015﹞15号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5〕8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自评,有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标准评分细则(试行)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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