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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汇龙中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启东市汇龙中学落实

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学校工作责任,提高学校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1.实行第一责任人制。校长为学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负直接责任。

2.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建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联系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的交办、整改。

3.规范整改工作的程序。在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建议的交办、整改、报告等环节上严格规范,及时细致接受交办,在责任督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情况需要,根据责任督学的要求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责任督学或区督导室及相关部门。

4.执行责任追究机制。虚心接受责任督学或督导组针对学校整改情况所作的实地督导回访。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和报告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严重的,年度不予评优评先。

启东市汇龙中学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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