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启东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
启东市教育局文件
启教基〔2017〕45号
关于公布2017年启东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
推荐办法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学校、各初级中学:
为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热点普通高中启东中学、汇龙中学今年招生计划的70%,参照符合热点高中“推荐生”学籍条件的学生总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四舍五入取整数),促进全市初中教育均衡、协调、和谐发展。
一、基本原则
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是一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又要循序渐进、稳妥操作,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
(二)坚持适度降分、分校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初中达到热点高中录取线人数、“推荐生”计划人数、学生中考成绩、本校“推荐生”志愿填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等因素综合考虑,在低于热点高中录取分数线10分(含10分)之内,分校择优录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加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把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始终置于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
二、实施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以赵凯旋同志为组长,施洪飞、潘卫斌、陆海峰、汤健辉、倪玮蔚、朱圣辉、李成飞等同志为副组长的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领导,指导学校做好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
(二)各初中要相应成立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校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初中要将热点高中“推荐生”资格、分配到的具体“推荐生”计划数等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三、实施办法
(一)热点高中“推荐生”计划数
启东中学、汇龙中学今年招生计划的70%,作为热点高中“推荐生”计划下达到各初中。
(二)“推荐生”资格
1.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别达B级以上(含B级)。
3.应是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籍在读。
凡是符合“推荐生”资格的,都可以作为热点高中“推荐生”推荐,且必须将该热点高中(启东中学或汇龙中学)填报在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否则无效。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核“推荐生”的推荐资格,并将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书面稿及电子稿(excel表格)(见附件二),联系人:仇卫星,联系电话:83102609、83313323,邮 箱:jsqdqwx@163.com,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三)录取办法
面上录取后,组织“推荐生”录取。
1.面上录取数冲销“推荐生”计划数。即:若某校面上录取数已大于或等于本校的“推荐生”计划数,则视为该校“推荐生”计划数已录取完毕,不再另行录取。若某校面上录取数小于本校的“推荐生”计划数,则“推荐生”计划数减去面上录取数的差为有效“推荐生”计划数,按有效“推荐生”计划数依次降分录取。若遇同分数学生超过有效“推荐生”计划数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总分高者录取,如再遇同分,则按语、数两科总分高者录取,如还遇同分,则按语文学科高分者录取。
2.降分最多不超过10分(含10分),降10分后仍不能录取的剩余“推荐生”计划数,则并入面上招生计划。
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启东教育改革的平稳实施。各镇教管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宣传到位,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今年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启东市教育局